
期刊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JO》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眼科理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主办的国际性中英文混合版眼科专业学术期刊。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2-5123、CN61-1419/R。本刊于2000年创刊,现为月刊。《国际眼科》杂志社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审名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胡秀文总编为法人代表。本刊由国际眼科理事会主席G.O.H. Naumann/Bruce E. Spivey教授和世界卫生组织特别顾问R. Pararajasegaram教授及国际防盲协会主席G.N.Rao教授出任总顾问;中华眼科学会原主任委员张士元教授等出任名誉总编;陕西省眼科学会常委胡秀文教授任社长/总编辑;第四军医大学全军眼科研究所所长惠延年教授任主编;中华眼科学会主任委员黎晓新教授及陕西省眼科学会主任委员王雨生教授等任副主编。本刊已被荷兰《医学文摘》、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性检索系统收录,并被评为陕西省优秀科技期刊。据权威机构统计,2006年本刊影响因子为1.063,在我国16种眼科专业期刊中名列第二。它是我国眼科领域唯一的国际性刊物,遵照“让中国眼科走向世界 让世界眼科关注中国”的办刊宗旨,现已率先实现编委会及稿源国际化。英文原著栏目为本刊特色栏目,所刊发的全英文论文和国际论文居国内眼科杂志之首。它已成为我国眼科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并已成为海内外知名的国际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本刊为一综合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包括眼科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及相关学科研究论文。我们本着“想读者之所想、急作者之所急”的办刊理念,将竭诚为广大作者读者服务。欢迎投稿、欢迎订阅、欢迎引用本刊文献!地址:(710054)中国西安友谊东路269号电话:029-82245172/83085628 传真:029-82245172邮箱:ijo.2000@163.com ijo2000@126.com网址:www.IJO.cn;www.world-eye.cn(国际眼科网)
药店新规出炉,医保药师必知!速查
时间:2024-12-20 10:38:35
在近日的一次联合发布会上,我国药监局与医保部门共同公布了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在药品零售领域对执业药师的要求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新规定不仅提高了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还加强了对于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使用、远程药学服务、电子处方流转等方面的管理,旨在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保障医保基金的有效运用。
新规明确指出,在农村偏远地区新开设的零售药店须配备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这一措施旨在解决偏远地区药品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提高药师的专业资格要求,确保这些地区的药品零售店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安全的药品咨询服务。
对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类企业需要在总部设置专门的远程药学服务中心,并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负责在线审方等工作。这一措施有助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药品零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保证了远程药学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在电子处方的流转方面,新规要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必须建立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共享。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用药错误,而且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使得药品零售过程更加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特别强调了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执业药师不仅要审核处方的合理性,还要监督医保资金的使用,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这表明政府在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从这些新规定来看,未来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更加注重执业药师的专业性和责任性。通过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和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这些新规定也将推动药品零售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随着电子处方流转系统的建立和应用,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将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这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还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服务体验。
这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规定是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提升了执业药师的职业地位和作用,也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随着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和完善,相信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