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JO》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眼科理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主办的国际性中英文混合版眼科专业学术期刊。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2-5123、CN61-1419/R。本刊于2000年创刊,现为月刊。《国际眼科》杂志社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审名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胡秀文总编为法人代表。本刊由国际眼科理事会主席G.O.H. Naumann/Bruce E. Spivey教授和世界卫生组织特别顾问R. Pararajasegaram教授及国际防盲协会主席G.N.Rao教授出任总顾问;中华眼科学会原主任委员张士元教授等出任名誉总编;陕西省眼科学会常委胡秀文教授任社长/总编辑;第四军医大学全军眼科研究所所长惠延年教授任主编;中华眼科学会主任委员黎晓新教授及陕西省眼科学会主任委员王雨生教授等任副主编。本刊已被荷兰《医学文摘》、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性检索系统收录,并被评为陕西省优秀科技期刊。据权威机构统计,2006年本刊影响因子为1.063,在我国16种眼科专业期刊中名列第二。它是我国眼科领域唯一的国际性刊物,遵照“让中国眼科走向世界 让世界眼科关注中国”的办刊宗旨,现已率先实现编委会及稿源国际化。英文原著栏目为本刊特色栏目,所刊发的全英文论文和国际论文居国内眼科杂志之首。它已成为我国眼科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并已成为海内外知名的国际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本刊为一综合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包括眼科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及相关学科研究论文。我们本着“想读者之所想、急作者之所急”的办刊理念,将竭诚为广大作者读者服务。欢迎投稿、欢迎订阅、欢迎引用本刊文献!地址:(710054)中国西安友谊东路269号电话:029-82245172/83085628 传真:029-82245172邮箱:ijo.2000@163.com ijo2000@126.com网址:www.IJO.cn;www.world-eye.cn(国际眼科网)
SCI论文的作者修改:何时可行,如何操作?
时间:2024-06-14 09:34:52
SCI论文的作者可以修改吗?这是许多作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SCI论文作者修改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的是,许多学术期刊对于作者的变更持谨慎态度。如果所投刊物明确禁止作者变更,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在期刊允许变更的前提下,我们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仔细考虑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
SCI论文的作者变更通常包括增加作者和删减作者两种情况。删减作者的行为往往不被SCI刊物所欢迎,因为这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如版权归属、贡献分配等,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直接拒稿。而增加作者的情况则相对更为普遍,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SCI论文修改作者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明确的理由。例如,在审稿人要求补充实验或数据时,确实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完成这项工作,并且新加入的作者确实对论文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作者是有理有据且完全合理的。但如果论文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改动,却突然增加了一个作者,且没有明确的理由,那么这样的变更很难被编辑接受。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新增的作者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那么原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必须保留。同时,新增第一作者必须满足补充实验工作量为原稿件一倍以上的条件。如果新增的作者仅仅是对文章撰写或修改做出了贡献,那么他们通常无法被增加为第一作者。
总的来说,SCI论文的作者变更需要谨慎对待。作者需要详细了解所投刊物对于变更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SCI论文作者修改的全部讨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云平文化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