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眼科杂志

期刊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JO》简介  《国际眼科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眼科理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主办的国际性中英文混合版眼科专业学术期刊。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2-5123、CN61-1419/R。本刊于2000年创刊,现为月刊。《国际眼科》杂志社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审名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胡秀文总编为法人代表。本刊由国际眼科理事会主席G.O.H. Naumann/Bruce E. Spivey教授和世界卫生组织特别顾问R. Pararajasegaram教授及国际防盲协会主席G.N.Rao教授出任总顾问;中华眼科学会原主任委员张士元教授等出任名誉总编;陕西省眼科学会常委胡秀文教授任社长/总编辑;第四军医大学全军眼科研究所所长惠延年教授任主编;中华眼科学会主任委员黎晓新教授及陕西省眼科学会主任委员王雨生教授等任副主编。本刊已被荷兰《医学文摘》、美国《化学文摘》、俄罗斯《文摘杂志》和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国内外权威性检索系统收录,并被评为陕西省优秀科技期刊。据权威机构统计,2006年本刊影响因子为1.063,在我国16种眼科专业期刊中名列第二。它是我国眼科领域唯一的国际性刊物,遵照“让中国眼科走向世界 让世界眼科关注中国”的办刊宗旨,现已率先实现编委会及稿源国际化。英文原著栏目为本刊特色栏目,所刊发的全英文论文和国际论文居国内眼科杂志之首。它已成为我国眼科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并已成为海内外知名的国际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本刊为一综合性眼科专业学术期刊,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包括眼科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及相关学科研究论文。我们本着“想读者之所想、急作者之所急”的办刊理念,将竭诚为广大作者读者服务。欢迎投稿、欢迎订阅、欢迎引用本刊文献!地址:(710054)中国西安友谊东路269号电话:029-82245172/83085628     传真:029-82245172邮箱:ijo.2000@163.com   ijo2000@126.com网址:www.IJO.cn;www.world-eye.cn(国际眼科网)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有何作用?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有何区别?

时间:2023-12-28 09:46:06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者创新,对实用性进行保护的专利。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填写专利申请表,并注明专利发明人。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具有哪些作用呢?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又有何区别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中的作用

1. 提供法定人选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专利发明人被视为法定人选,只有专利发明人才能获得专利权。同时,专利发明人也享有优先权,使其在申请其他专利时具备优先申请权。

2. 维持专利权利益

发明人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有权利取得专利,并且可以获得专利保护期内的全部专利利益。

3. 赋予权利

发明人可以将自己创造的实用新型发明转让给第三人并获得利益。

二、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的区别

1. 第一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通常是发明创作的主要贡献者,负责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规定和改进。其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被认为是主要发明人。在特定条件下,第一发明人还可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专利利益。

2. 第二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通常是在实用新型专利的规定和改进过程中,提供了支持和帮助的人员。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第二发明人通常不会被列入第一发明人之列,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专利申请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包括所有人员,如合作人,实验室研究人员,学术机构等。

2.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3. 第一发明人与第二发明人之间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4.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发明人应该注明其真实姓名和信息。

总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是专利申请中的重要角色,不仅具有提供法定人选、维持专利权利益、赋予权利的作用,而且第一发明人和第二发明人分别承担着不同的专利申请义务,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应该重视其作用和理解其区别,注重沟通和协商。